我校成为法律硕士、体育硕士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
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
日前国务院学位办发文《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》(学位办[2009]35号),公布了新一批专业学位培养单位,我校成为法律硕士(J.M)、体育硕士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。至此,我校共获得十种专业学位授权,在省内高校中名列第二。
本次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,经历了国务院学位办的资格审查,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材料审核,申请单位的现场答辩几个环节,淘汰率在70%左右。我校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,实属不易,这和学校领导的悉心指导,各部门的周到服务和学院的踏实工作是密不可分的。
在此,我们要特别感谢相关学院领导的工作,并对他们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!